加入收藏夹
设为首页
 
首 页网址导航旅游地图旅游宝典网站排名旅游图库热点信息   社区
·所在位置:首页--热点信息-交通信息-正文
 
国际航班5月1日起预报乘客姓名国籍等信息  
指南针网 发布时间:2008-3-26 9:32:03 点击数: 来源:新京报
   

 

  本报讯 (记者张太凌)公安部政府网站昨日发布《国际航班载运人员信息预报实施办法》。“办法”规定国际航班载运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姓名、国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等多项内容被列为航空公司预报信息,且应在抵达入境口岸40分钟至1个半小时预报信息。该“办法”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,并经民用航空总局同意,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  这个由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和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李家祥联署发布的“办法”规定,经营国际航班的航空公司(以下简称航空公司),应当完整、准确、及时地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预报载运的旅客、机组人员信息。航空公司预报信息的内容包括:航班载运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姓名、国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护照证件号码、护照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、人员类别。

  “办法”规定,入境航班航程在两小时以上的,航空公司应当在航班抵达入境口岸的1小时30分钟前预报信息;航程不足两小时的,航空公司应当在航班抵达入境口岸的40分钟前预报信息。出境航班,航空公司应当在该航班载运的旅客、机组人员办理出境边防检查手续前预报信息。航空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预报信息的,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。单个航班旅客、机组人员信息不准确也要被罚款。

  “办法”还规定,航空公司拒不执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处罚决定的,中国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有权对其经营的航班入境、出境采取相应限制措施,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有权推迟或者阻止该航空公司经营的航班入境、出境。

 

   
【相关文章】 ·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今天全面启用(组图)
·海航6月开通首条中美航线
·亚航首航吉隆坡至海口 机票一周热销一万张
·昆曼线国内段贯通成都市到曼谷市30小时
·铁旅推出火车票网上实名购买
   
【相关评论】
   
【版权声明】 指南针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,仅为提供参考信息。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 

搜索: Google 百度 一搜 中搜 新浪 搜狗 雅虎 3721 MSN

常用查询: 航班查询 天气查询 铁路查询 手机号查询 世界时间查询 万年历查询 邮编区号查询 外汇牌价 多语即时翻译 股票行情查询
  酒店预订 全国公交查询 历史上的今天 Alexa网站排名查询
关于我们 - 联系我们 - 新站登录 - 免责声明 - 社区 - 友情链接
 
Copyright © 2005 http://www.ly321.com  All Rights Reserved
指南针网 中国旅游门户 版权所有